這一幕讓保安,後車等待進單位的同事,院子裡走動的同事,以及來往的路人都極為驚駭,保安過了幾秒鍾才反應過來,立馬衝出去追劉承宇的車。
院子裡的同事也對劉承宇狂叫,“停車,快停車!
要出人命了!
”
聽“人命”二字,失去理智的劉承宇驀然醒過來,急踩刹車,車速太快了,車身擦碰到花壇的邊緣,才停下來。
死死扒車的王志華終於由於慣性被甩了出去,躺在車前幾米開外的地方,身體抽搐著,手往上伸了一下,就一動不動了。
王志華的鞋子全被磨掉了,襪子是血紅色的,穿得休閑褲從膝蓋往下也被磨破,灰土混合著血水,從出入口延綿成一條紅色的線,非常可怕。
目擊者們全都跑向王志華,大家在第一時間報警、叫救護車,他們圍在王志華和超跑周圍,王志華下半身都是血,雙眼緊閉,臉色清白,一點動靜都沒有,看起來就像死了一樣,大家都不敢靠近,保安膽大走到王志華跟前,他蹲下來摸了摸王志華的人中,慶幸的大叫道,“人還活著!
”
而超跑靜靜的停在原處,一動不動,劉承宇沒有下車,仿佛自己是個隱形人,不存在。
透過車窗,他呆呆的望著前面的一片混亂,驚恐又後悔,心臟緊縮般的疼痛,他隻是想趕緊把車開進單位裡,趕緊擺脫這個人,因為閑雜人等進不來!
辦公樓裡每個窗戶都有人從窗戶伸出頭往外看,單位權力最大的領導——新領導得知消息,非常震驚,急急忙忙從辦公室往樓下跑,連電梯都顧不上坐,他的臉色不比躺在地上的王志華好多少。
他悔到腸子都青了,收留了劉承宇這麽一個大禍害,害他提心吊膽了近一年的時間,就擔心東窗事發的那一天。
這下好了,天徹底塌了!
或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,大家陸陸續續的圍上來,圍住超跑,不讓劉承宇跑了!
他們用最憤慨的話指責劉承宇,劉承宇始終置若罔聞,就是不下車,保安拍他的車門,同事也拍,他就是不開門,直到新領導過來,在窗外,他怒氣大發,“劉承宇,你再不開門,我叫拖車過來,連人帶車把你拖到公安局去!
”
超跑的車門才在這時緩緩打開,劉承宇坐在駕駛座上,跟一座雕像似的,他的脖子轉過來,看著新領導,眼神祈求帶著一絲驚慌失措,“我不是故意的!
我不是故意的!
”
直到警察到來,將他逮上警車,他嘴裡還在重複著這一句話,他不是故意的!
王志華受傷很嚴重,被送到最近的醫院搶救,和他哥哥王春華車禍時的情景何其相似。
正在上課的劉嫚,正在工作的張佩,同時接到電話,被告知了這個可怕的消息。
劉嫚把劉承宇的聯系方式給王志華,是想把王家人這個大麻煩推到劉承宇身上,可是她沒想到王志華和劉承宇都走到這麽一條極端的路上。
網上還在為王志華的黑料八卦議論不休時,這則驚天新聞,以火箭上天的速度,被推送到每個人的新聞提示首頁上。
新聞一開始的標題是:
#首都今天發生一起惡性傷人事件,一中年男子與他人糾紛,駕駛跑車公然拖行對方,緻其重傷#
之後或許媒體搞清楚了受害人的身份,修改標題為:#震驚!
首都拖行事件主角之一疑為劉嫚父親,傷者身份疑為首科貿學院大學生王志華#
再然後,標題又必成#確認!
駕豪車拖行傷人者系劉嫚之父#
到這個時候,網上這件事的關注熱度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,熱搜榜前三條全是與此事有關的討論。
需要強調的是,除了王志華和劉嫚扯皮的視頻,以及網上各種王志華的黑料,網友們並不清楚王春華和劉承宇車禍的始末。
他們的想法還停留在對王志華的斥責上。
“呵呵,昨天還在首都大學囂張蹦躂的人,今天就躺在重症監護室裡了?”
“我怎麽覺得王志華是活該呢,人心不足蛇吞象,自己不努力學習,努力賺錢,非得找別人討要,不要臉!
活該!
”
“他還真去找劉嫚的父親了啊!
他是想錢想瘋了吧,難道310萬花到一分不剩了?”
“人要臉樹要皮,他能要一點臉嗎,不想再在頭條上看到他的新聞了。
”
“這下好了,他受傷了,他和他家人又有理由找劉嫚要錢了!
”
......
也有網友反駁他們,“無論受害人有什麽錯,司機都不應該拖行他, 這是在故意殺人!
”
“樓上的,你是不是不了解具體情況?建議去看一下視頻,受傷的這人不是個好鳥,他是自找的。
”
“我認為劉嫚的父親不是故意的,他可能和劉嫚一樣,不想搭理王志華,打算開車走,可能是加上雙方情緒都很激動,就釀成了這場大禍。
”
“被一個討債鬼纏上,真心好可怕,如果是我,我可能也會被逼瘋的。
”
......
有先入為主的負面觀點在前,網上的輿論一開始都站在劉嫚父親這一邊,認為他是弱者,他開車拖人是情有可原,是被逼無奈,誰都不想和一個無賴打交道,甚至還有人說他乾得漂亮。
反正王志華也沒有死,一天之後他就離開ICU,轉進了普通病房。
而且一天之後,警方正式發出警情通報也是一條很中立的新聞:“XXXX年3月25日,一名中年男子劉某在某單位大院內與一年輕男子王某發生口角,後劉某開車拖行王某四十九米,緻其雙下肢骨折,全身多處受傷,接警後,我局民警趕到現場後,立刻控制了局勢,將劉某逮捕。
現場無其他群眾受傷。
經初步調查,劉某(50歲,男)系該單位員工。
此案案情重大,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。
請廣大市民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!
公安機關對於製造、傳播謠言造成惡劣影響的,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!
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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