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快穿之炮灰女配逆襲記》第3113章
第3111章 替天行道12
也許將來也能把遠走他鄉的理由,也會變成為了女兒。
不找個理由活不下去。
就說是為了自己能怎麼滴?
許鳳給寧舒夾菜,有點小心翼翼地問道:「靜靜,等證件辦下來,我們就要離開嗎?
」
「是啊,你要去看看兩個爸爸嗎?
」寧舒問道,「看他們可以,但是不能透露一點消息,不然等他們出獄了,會摸過來殺掉我們的,哢……」
寧舒手比刀,一抹脖子,把許鳳嚇得臉色蠟黃。
許鳳身上沒有什麼錢,要到一個陌生的地方生活,非常讓人害怕,對未來很恐懼。
許鳳操心,而在派出所的兩個男人鬧麼蛾子,兩人都說自己的身體很疼,很疼,要進醫院。
李建明說自己渾身都疼,好像針紮一樣疼,又像是被讓你打了幾拳,肺像是被人用手捏住了,根本無法呼吸,感覺要窒息了。
王志勇捂著自己的下面,說自己的下面很疼,好像感覺不到那塊肉的存在了,又疼又木,疼過了之後,掐著一點感覺都沒有了。
也站不起來了,好像癱瘓了,感覺不到自己腿的存在了,撫摸沒有感覺,掐沒有感覺了。
好害怕,自己是不是不行了。
男人的自信心有時候就來源於這二兩肉,二兩肉不行了,足以摧毀男人的自信。
王志勇從來不覺得自己跟繼女做了那樣的事情有錯,他是個正常的男人,又不是跟自己親生女兒做。
即便是因為這件事坐牢了,王志勇心裡都沒有那麼怕,現在自己不行了,讓王志勇恐慌無比。
兩個人疼得在地上打滾,這樣子,當然要送到醫院去。
李建明的檢查結果是身體各項都是好好的,不存在什麼傷痛,檢查報告都是正常的,就算有細微不正常,也隻是有點肝髒問題。
李建明愛喝酒。
醫生說沒事,讓李建明脾氣暴躁,「我怎麼能沒事呢,我渾身都疼,很疼很疼,你到底有沒有認真看,我很疼。
」
但是再檢查了一遍,還是跟之前一樣,有點肝髒問題,至於身體的疼痛,完全檢查不出來。
而且疼痛點還不定,一會是心髒的位置疼,一會是肚子,一會又變成腦袋疼了,這完全就是耍賴的樣子嘛。
醫生和警察都有點不耐煩,這明顯是像逃避懲罰,一會這疼,一會那疼,怎麼可能呢。
你說疼那就疼著,檢查結果很正常,還想賴賬,想得倒是挺美的。
李建明一直大喊:「我真的很疼,真的很疼,哎喲。
」
他是真的疼,為什麼就沒有人相信他呢,感覺有針紮入了身體中,紮入了肌肉中,疼得他渾身都在顫抖著。
可是這些醫生和警察都冷眼旁觀,看著他疼。
哪怕是給點藥也好呀,給點止痛藥,止痛藥。
李建明跟醫生要止痛片,但是藥這種東西不能隨便吃,隨便吃容易出問題,所以不給他開藥。
身體組織沒有病變,怎麼無緣無故地疼痛。
一個醫生說道:「這是不是你自我幻想的疼痛,你的身體沒有問題。
」
幻想,有時候真的不是人的身體疼,而是自己感覺疼,疼得好像受不了的樣子,其實身體並沒有遭受疼痛。
人的腦袋就是這麼神奇。
李建明怒目圓瞪,什麼鬼,他幻想的,他沒事幻想自己腦袋疼,身體疼,全身疼嗎?
他又不是有病,明明是他的身體真的疼,這些庸醫。
人一痛就容易暴躁,李建明抓著醫生的衣領就要揍人,被警察給扣上了。
醫生說道:「帶到神經科去鑒定一下。
」
這樣易爆易怒,還愛自我幻想,該不是神經病。
警察:……
我擦,如果檢測出神經病的話,那麼還得無罪釋放,神經病殺人是沒罪的。
到底給不給這個犯人做精神鑒定,還要打報告,真麻煩呀。
醫生給李建明打了鎮定劑,睡著的李建明才感覺不到疼,不過醒過來依舊會感覺疼。
相比於李建明查不出原因,卻全身都疼的狀況,王志勇就查出了原因。
王志勇的海綿體血液流通不暢,現在處於壞死狀態。
什麼海綿體,就是那二兩肉因為血液不流通的緣故,現在組織要壞死了。
怎麼處理呢,要麼切掉,就算保住了,也隻是上廁所的工具,就沒有其他的作用了。
而且檢查的結果很奇怪,那些細小的血管和神經都好像被什麼東西切斷了,要麼是被什麼東西燙了,血管粘連在一起,處於不流通的狀態。
導緻沒有神經的鏈接和血液的供養,出了這種情況。
來醫院算是早的了,雖然保證了那玩意的齊全,但是這東西算是沒用了。
警察:……
這算什麼呀,報應嗎?
強.奸了繼女,緊接著小弟弟沒用了,感覺女人有毒,不能碰。
動了手術的王志勇醒過來,聽說自己的小兄弟不行了,伸手一摸,疼得不行,上面都是口子,是做手術留下來的。
不相信自己的小兄弟不行了,他還沒有孩子呢,怎麼就讓王家的香火斷了,更重要的是,自己不行了,會被嘲笑。
怎麼會有雄風,他會像一個太監嗎?
崩潰!
人是格外珍視身上的物件,五官,手腳,包括第三條腿。
出了這種事情,自然要等到王志勇出院了才能執行法院的審判。
還要通知家裡人。
王家和李家人來到了醫院,看到各自兒子這樣,都覺得是警察虐待了自己的兒子,一定是在拘留所被人非人對待了。
這些人好像找到了突破口,兩家人天天去派出所鬧,想要把這個牢獄之災鬧沒有了。
開始的時候警察還會解釋,說並沒有虐待什麼的,還把監控都調出來了,但是這些人就是不聽不聽不聽,就隻要把人弄出來。
誰管真相是什麼,反正人是在你們派出所出事的,你們不負責不行的。
後來警察就任由這些人鬧,他們手中是有證據的,就算這些人上訪又如何,派出所又沒錯。
跟派出所鬧什麼,有本事到法院去鬧呀,法院判決的,覺得派出所好欺負是不是。